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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出租汽车2015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12月20日起发放
 
更新时间:2016-11-18 16:04:00 来源:本台全媒体资讯中心
 
 
  

  11月18日下午,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发布《关于发放2015年度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长春市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对象从12月20日开始可以领取补助资金。

  长春市2015年度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运营许可决定书》和《道路运输证》,并与企业签定承包合同的驾驶员和持有《出租汽车客运运营许可决定书》的个体经营者。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处综合业务科科长朱卫东:

  “2015年全年的补贴资金是每台车每年补贴21430.80元,每月补贴1785.90元,每天补贴59.53元,按照这个标准,根据你实际运营的天数进行发放这个补贴资金。”

  补贴资金相关信息将于11月24日至12月13日期间,通过多渠道进行公示,如有疑义,可到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处315室进行复核。

  “个体的也好,包括这些公司的经营者也好,公示期开始以后,一定及时到交通局官网,或者是长春信息港,或者我们地道局院内公示板,一定要及时核实自己的信息,包括姓名那个字,包括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另外再看一下营运天数是不是准确。”

  补贴资金从12月20日开始到2017年2月24日,由吉林银行向补贴对象一次性发放,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资金上缴财政。朱卫东:

  “凡是以前有吉林银行油补卡的,就可以直接到吉林银行的各网点进行划卡取款了,如果是没有油补卡的,持你本人身份证到亚泰大街支行指定的网点直接就可以领卡。油补卡丢失的,持你的本人身份证到吉林银行亚洲泰大街支行或者是永安支行重新领取一张新的油补卡就可以。”

  朱卫东提醒广大出租车企业:

  “油补资金属于国家的专项补助资金,是专门补助给出租车经营者的,所以说企业任何的原因,任何的理由不能截流和挪用这笔资金。如果你有经济纠纷或者其它的东西,你可以到法院由法院进行查封冻结,然后等待法院判决下来以后,按法院的判决执行。”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