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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交警查扣违法电动车3971台
 
更新时间:2017-03-21 20:53:00 来源:本台全媒体资讯中心
 
 
  

3月份,长春交警开展的针对行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共查扣电动车3971台,管理纠正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110起。

下午2点,交警在长春市临河街与世光路交汇处,不到半个小时就拦截了5台违规摩托车和电动车。电动车车主李女士:“行,我注意,我下次不骑了啊!”

随后,现场交警依法对违规车辆进行查扣:“违规的车辆首先它是不允许上路的,这个车辆是800伏,超出国家标准几乎3倍。”

那么,国家对电动自行车都有什么样的具体标准呢?来听长春市交警支队法制处民警李勇的介绍:“电动自行车它的重不能大于,40公斤;它每小时时速不能大于20公里;它的车胎宽度不能大于54毫米;它必须有有效的脚踏装置;它的输出电压不能大于240伏。”

长春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徐刚:“经统计分析,去年涉及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56.78%;全省从17年1月份截止到现在统计来看呢,由于这个摩托、驾驶人、乘员及电动车造成的伤亡事故死亡已经达到99人,占事故总量的56.25%。”


 编辑:郝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