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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网约车“新政”出台,门槛高、服务质量提升
 
更新时间:2017-07-03 15:40:00 来源:本台全媒体资讯中心
 
 
  

     前不久,《长春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长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长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相继出台。随着经营、从事“网约车”门槛的进一步提高,广大乘客能够充分享受到更为优质的“网约车”服务。

     以往,长春市注册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有滴滴、易道、神州等,现在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公司,应当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具备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处副处长吴轶刚:

“必须和交通运输部的信息中心进行数据对接,要审批一个平台,所有的许可条件是统一的,标准是统一的,我们执行的是交通运输部的这个标准,是全国统一性的,我们鼓励本地企业来注册。”

     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萃介绍,以往一名网约车驾驶员可以分别“挂靠”在不同的平台随意“接单”,在发生纠纷时,主体责任不清,乘客投诉无门。今后,长春市网约车平台公司和车辆对应关系将是“一车一平台”。

“一车一平台是指一台车辆仅可以通过一个网约车平台公司实现运营,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这个管理责任比较明晰,实现政府管平台,平台管车辆和驾驶员。”

     很多选择网约车的乘客非常喜欢一种叫“顺风车”的出行方式,即几个乘客一同拼车,平摊出行费用。《长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明确了分摊的出行成本仅限于当次合乘出行车辆所消耗的燃料成本和所发生的道路通行费用,除此之外,合乘服务提供者不得收取时间计费及其它任何费用,每车每天接单不得超过两次。王萃:

“它属于共享出行方式,不属于道路运输的经营范围,每天接单不超过两次正是遵循了共享经济的规律,同时也考虑到能够缓解高峰期车辆通行的压力。咱们也是借鉴了北京、上海、广州、贵阳它们一些城市的做法。”

     此外,相关法规文件还对网约车驾驶员注册登记、车辆条件等进行了明确细化。



 编辑:李雨楠